2019年6月14日 星期五

臺大撐香港—臺大人反送中之夜 臺大 傅鐘 · 台北市 6.14下午7:30


參加臺大傅鐘旁的"支援香港反送中",之前,在杜鵑花到遇某青年抓一輛腳踏車問盡頭的建築物,圖書館,他說好美。這是環島第11天,同行兩位同學留在宜蘭衝浪......西南交大電機研三的于洋(24歲,約175).....是九把刀的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把他們引來,特別到彰化聖地巡禮一整天,....生平第一次見到海,墾丁.....生平最美的稻浪(之後,雨勢潑傾而來.......),無人機拍攝......蘇花公路走一半......台灣的人都很好.....爺爺幫他拍近十分鐘的影片..

因有同學誤會學生會拒絕幫忙籌備昨晚的活動,作為其中一位主辦的香港同學我在此澄清:
一)昨晚的活動是前天下午開始臨時籌備的,因為我跟其他發起和主辦的同學在台大並沒有足夠的資源,我從前天傍晚就開始聯絡學生會會長吳奕柔(我跟會長是前幾天在香港經貿辦的反送中靜坐的活動中認識的)。雖然奕柔當時已經忙著準備明天的反送中千人集會,她一口答應學生會願意協辦我們的晚會。
二)所有現場的物資(除了文宣品)都是我跟會長借的;擬好採通跟新聞稿後,幫忙跟傳媒聯絡的人也是她。
三)與校方交涉期間,相關工作人員表明學校支持此活動的態度,指可破例讓我們不用提前兩星期提出申請,但按照規例指我們必須找到社團代為申請場地和活動,若以學生個人名義申請等同於以校外人士身分辦理,即須付兩萬元場地費。我個人不能接受學生不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場地,而跟會長聯絡期間我提及此事,奕柔也協助公開發文讓更多同學知道原來學校不接受台大校內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場地,後來也幫忙在NTU交流版轉發。
四)非常謝謝後來學代會議長凃峻清以意識報名義替我們申請場地跟活動,免去我們因爲沒有社團的名義而需繳付兩萬元。學生會和學代會皆有社團名義,意識報也不例外,我們認為用意識報名義並無不妥。
五)我們一直抱持著活動是台大港生與台生自發的態度,也希望學生一同關注此是次的反送中行動。
以下附上昨晚活動的照片:
Photo credit: 材料所碩二 許智齊
除了同學以外,台大有不少老師也有在行動上支持反送中,當中包括參與國際學者的連處簽名活動:
https://docs.google.com/…/1tbY2rjUCHVITLuwZy7QsE6XDQ-…/edit…
French version:
https://docs.google.com/…/1FAIpQLSfgBhPsD19oQpkYk…/viewform…
感謝外文系的副教授李鴻瓊老師讓我們知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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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澄清聲明】
 
本校學生今晚7時30分在臺大傅鐘舉辦「台大撐香港-台大人反送中之夜」,報載校方刻意刁難、收取兩萬元費用等云云,純屬子虛烏有。學校已於下午3時31分發出新聞稿澄清,並無收費,亦無雙重標準或刁難之事,一切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辦理。事實上,校方持續協助學生於最快時間內以學生社團名義(而非個人)完成申請流程,俾其活動順利舉行。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https://ppt.cc/fLVq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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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不公平待遇就要轉。
請大家晚上去「路過」要價2萬元的傅鐘。
台大發大財,無誤。
原貼: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臉書
你沒聽錯,這場活動台大校方 #要台大學生交兩萬元場地費
 
台大學生自發在校內辦「臺大人反送中」,今晚我會前去短講,島國前進發起人林飛帆 也會前去,但你沒看錯,台大校方今早聯絡主辦同學說,台大學生在校內辦活動要繳交兩萬元場地費!
 
過往,台大自主聯盟以教授個人名義辦新五四運動挺管活動,想問學校有收兩萬元場地費嗎?再者,台大的學生,在校內辦活動,為什麼台大校方可以要求收兩萬元場地費?所以我在椰林大道上走路你也要收我錢嗎?我在傅鐘前坐著你也要收我錢嗎?不收的話,為什麼很多同學一起坐在那要收!
 
對教授和學生的差別待遇,夠了,台大學生,今晚一起站出來!我們拒絕交這種不公平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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